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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夜聽|堅持“房住不炒” 青島繼續執行限購限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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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購住房的,新購后家庭擁有住房不應超過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應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2018年4月18號之后新購的住房,仍然需要滿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本網特約法律顧問:北京市中倫文德(青島)律師事務所李維岳、馬偉中、王文貴律師
山東照岳律師事務所 劉均、傅強、高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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