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青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進一步優化調整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限制標準由不超過13平方米,調整為不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現住房建筑面積,申請家庭持有的農村宅基地面積,不計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相關統計年鑒顯示,青島市城鎮居民人均現住房建筑面積為35.3平方米。
政策調整后申請條件將大為改觀,單身申購保障性住房的,住房面積須在35.3平方米以下,兩口之家、三口之家、四口之家的申購限制分別為70.6平方米、105.9平方米、141.2平方米,可以說是涵蓋了大多數工薪收入家庭。這也使那些在主城區工作,但在其他區(市)有住房的市民有機會在主城區參與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緩解上下班長距離通勤壓力,真正實現職住平衡。
有意向的市民朋友可于7月1日后,登陸青島市配售性保障性住房輪候服務系統(https://zhufang.qingdao.gov.cn/bsf)或“青島市住房保障”公眾號進行輪候登記。目前,京口路和開封路兩個項目實行常態化配售,有意向的市民朋友計分入庫后,可隨時至長沙路46號選房大廳選房。
據了解,青島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人包括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夫妻雙方(含離異、喪偶)及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歲、男22歲)的未婚人員,或離異、喪偶不帶子女人員。每個申請人只能購買一套保障性住房。根據政策,家庭申請人應至少1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引進人才及公交、環衛、快遞、家政等從事城市一線基礎公共服務人員不受戶籍限制。戶口登記在鄉鎮的農業轉移人口也可以參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現住房建筑面積。統計部門公布的2023年城鎮居民人均現住房建筑面積為35.3平方米,后續以統計部門發布數據適時調整。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國瑾
責任編輯:崔現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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