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科學技術局獲悉,為做好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貸款(以下簡稱“魯科貸”)風險補償及貼息等相關管理工作,青島市出臺《青島市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及貼息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對符合該《指引》要求,開展“魯科貸”業務的合作銀行向青島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的用于支持企業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化及其他科技創新活動的貸款(“魯科貸”)產生不良本金損失,將按照相關規定對青島市合作銀行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對按時還本付息的“魯科貸”貸款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利息補貼。
該《指引》中 ,“魯科貸”支持對象為在青島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或經山東省科學技術廳認定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單戶企業納入風險補償備案的貸款余額不超過2000萬元;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參照《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及貼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60個月),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上年度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的青島市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
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市級風險補償標準為備案貸款不良本金的35%,對通過“科融信”平臺增信評估的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授信額度內的信用貸款本金損失,市級風險補償比例最高可達45%。市級風險補償比例不低于同筆貸款不良本金的省級風險補償比例,剩余損失由合作銀行承擔。
貼息資金支持對象為《指引》正式執行后備案并按時還本付息的備案貸款企業。企業按時完成還本付息后,按規定從符合條件的貸款中任選一筆申請貼息。貼息標準為企業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40%,每家企業最高貼息50萬元,只享受一次。
該《指引》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郭清鑒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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