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下稱《規劃》)對外公布,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立法和“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并未出現在本次立法規劃中。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年初,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發表題為《新時代中國財政體系改革和未來展望》的文章指出,房地產稅是最適合作為地方稅的稅種,在經濟轉為正常增長后應盡快開展試點。一時間,關于“即將開征房地產稅”的消息曾成為輿論的主流。
房地產稅立法已暫緩
資料顯示,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房地產稅法被納入第一類項目,屬于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但在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房地產稅法未能提請審議,而在本次的立法規劃中,甚至未再提及房地產稅。
近期,房地產行業各項行政性政策的有序退出,保障居民剛性和改善性需求,各類提振消費的政策舉措,核心都是為實現穩經濟,保GDP增長目標。不難看出,國家正在積極紓困樓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購房門檻,進一步釋放部分人群的購房需求。
有業內人士分析,房地產稅作為財稅調控手段,直接關乎到居民收入和預期,倘若此時立法或是推行,影響的不僅僅是居民的預期,也同樣會影響其消費和投資的實際行動,與穩經濟目標相悖。
“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并沒有提及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這其實也說明確實從立法的角度,關注度會有所變化。這個微妙的信號但總體上也符合預期?!币拙友芯吭貉芯靠偙O嚴躍進表示:“從市場情況來看,當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了重大的變化,激活合理住房消費需求、優化調整房地產政策是重點工作。所以房地產稅的開征或各類立法規劃確實沒有必要?!?/p>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指出:“房地產稅立法與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如果當下繼續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手中已經持有多套房屋的居民,將會短時間內拋售手中的房屋,大量二手房流入市場,將會進一步影響房地產市場的供需關系,導致房地產市場繼續下行。對于無法拋售的房屋,房主可能會用于出租來減輕自己的損失,那么相關的稅費則很有可能會由租客來承擔,那么無形中也將增加租客的壓力?!币虼?,他認為:“房地產稅立法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放緩進程,充分考慮到房地產稅立法對更多群體的各種影響。正所謂急則有失,如果過于冒進,將會造成房地產市場的混亂,同時對我國的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p>
“目前房地產市場形勢還在底部筑底的過程。以青島為例,青島的去化周期在22個月左右,相對較長。市場新房交易量不是很活躍,就不具備短期內開征房地產稅的條件?!敝兄秆芯吭荷綎|地產總經理袁彬彬表示:“當下最重要的事情是防止房地產市場進一步的下滑,穩定置業者的信心。但是后期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上升以及穩定,房地產稅會找到合適的時間點開征,征收前有許多工作需要去做,比如先試點,然后全國推廣?!?/p>
未來立法因時制宜
王玉臣也指出:“房地產立法不會就此擱置。從國家層面來看并不會縱容房價無上限,也不會允許房價沒有下限,而是在其中平穩、健康地發展。因此,房地產稅立法只是時間問題。大家在購房時還是要從自身需求和能力出發,不要盲目購房,一定要牢記住房不炒、房子是用來住的。”
嚴躍進指出:“至少3-5年房地產稅的開征不具備市場基礎。即便開征,和我們普通購房者的房產關系其實不大。對于合理的居住需求,都是免稅的。而且開征本身不完全是從房地產角度出發的,也有部分是要從財稅體制和結構改革的角度進行的?!?/p>
“房地產稅的征收是在一個長期時間里10年甚至更長時間,找到合適的點才能實施征收的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痹虮蛘J為:“房地產稅的征收能有效彌補土地出讓金帶來的政府收入的減少,隨著核心城市以及二線城市二手房市場的交易量越來越大,新房市場會逐漸縮小,類似歐美國家那樣,土地出讓金后期是一個逐步減少的過程,所以房地產稅是一定會征收的,會先從一線城市以及核心二線城市開始征收。”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上海和重慶試行房產稅時為房地產稅改革提供了一定經驗,例如差別稅率、調節貧富差距、抑制投資購房等。而房地產稅立法的范圍則較房產稅試點更廣,需要考慮的因素也就更多。因此,房地產稅改革也需要在國家層面進行設定的基礎上,探索出不同的稅收方式。
對此,王玉臣認為:“房地產稅立法在國家層面進行設定的基礎上,未來新的試點城市可能會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細化,進而分析總結,集大成?!?/p>
此外,上海和重慶都是采用的差別稅率,都有一定的免征群體,對于住房面積較小的老百姓而言,實際上不會有影響,主要是針對大面積或高檔住宅群體。比如重慶的是針對高檔住宅和別墅?!安顒e稅率在今后的房地產稅立法上,也很可能成為一個核心點,在其它國家的房地產稅相關稅種上也是普遍適用的一種方式。”王玉臣表示。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趙彭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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