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窗口指導房企和部分煤企在交易所發債行為 ©原創 2021-10-19 16:12 0 記者從業內獲悉,近日監管部門對交易所債券發行業務進行窗口指導,要求對房企和部分煤企借新債還舊債發行時間只能在回售登記登記期結束后,且不允許轉售。”借新債還舊債“的資金只能用于償還舊債本金,不能用于償還舊債利息。(界面.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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